PM2.5的阴霾还未从老百姓眼里打散,臭氧污染又匆匆来袭,可谓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让老百姓心里如何能承受住?城市环境如此脆弱,双重打击之下,环境的综合治理何来新的突破口?

回想一下2015年的冬天,每日带着口罩躲避雾霾出行的情景还历历在目。国际环保组织亚洲清洁空气中心8月22日发布《大气中国2016:中国大气污染防治进程》(以下简称“报告”),盘点全国161个城市“大气十条”第三年的实施情况。亚洲清洁空气中心中国区总监付璐介绍:“2015年全国城市整体保持了空气质量改善的趋势,但空气污染状况仍不容乐观,PM2.5问题还没有解决,臭氧问题开始显现。”

全国空气质量总体改善

这是国内首份覆盖161个城市大气污染治理措施的报告。按照空气质量新标准“三步走”实施方案,这些城市是第二批监测并发布《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规定的六项污染物数据的城市。为了全面了解“大气十条”的实施进展,亚洲清洁空气中心系统地收集了全国各城市的空气质量数据与政策信息,制作成系列报告每年进行更新。

报告显示,2015年全国161个城市空气质量超标天数平均达99天。其中74个重点城市PM2.5、PM10、SO2、NO2年均浓度与2014年相比有所下降,CO与2014年持平。在161个城市落实“大气十条”措施方面,报告总结了2015年进展较大的措施,付璐表示,城市取得的这些进展离不开政策的持续推进。

首先,进行VOCs排污收费。2015年,国家启动了石化行业VOCs综合整治,颁布了石油炼制、石油化学和合成树脂3项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为重点行业的VOCs治理提供了政策依据。同时,出台了《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办法》,将石油化工和包装印刷选为首批试点行业。随之,北京、上海、江苏、安徽、湖南等地区相继出台VOCs排污费征收办法。

其次,船舶污染防治突破了治理的瓶颈。国家发布政策文件为2015年及未来5年的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工作制定了目标与政策,要求在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京津冀)水域设立船舶排放控制区。京津冀和长三角地区均在2015年提出,通过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推动船舶排放控制及港口污染防治。

再次,约谈与督促并举。2015年,环境保护部加大了公开约谈力度,并建立环保督察工作制度,督察的重点由“督企”转向“督政”,通过“督政”敦促地方政府对本地环境质量负责,确保《大气十条》的有效实施。

付璐解释说,截至2015年底,环境保护部对33个市(区)开展了综合督察,涵盖大气污染等环境问题。在实施综合督查工作中,共有31个市进行了约谈、20个市(县)实施了区域环评限批、176个问题挂牌督办。

不理想城市集中在河南、东北、山东

PM2.5仍旧是大部分城市面临的首要问题,特别是首批开展监测的74个重点城市,PM2.5年均浓度仍显著高于国家二级标准,整体均值达到标准值(35微克/立方米)的1.5倍。

2014年开始显现的臭氧污染问题进一步加剧,74个重点城市年均浓度继续上升,上升比例为3.4%,达标城市比例继续下降,下降比例为5.4%。在京津冀地区,2015年臭氧成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仅次于PM2.5,在长三角地区,臭氧成为唯一不降反升的污染物。

“目前,中国的空气质量标准参考的是世界卫生组织的最低一档”,中国工程院院士、清华大学环境学院院长贺克斌介绍,但臭氧目前的国家标准与美国是一致的,这种标准体系下,给空气污染治理提出了难度系数比较高的挑战。既要把PM2.5治好,同时要遏制臭氧的上升。

通过大气十条的实施,这几年空气质量改善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些城市颗粒物的年均浓度降幅显著。在大气十条冲刺的最后两年和后续治理中,城市要想取得持续或者更大的改善幅度,必须依赖科学决策,精准治霾。贺克斌说:“因为越到后面,减排的难度越大。只有建立‘研判-决策-实施-评估-优化’的科学决策支持体系,才能做到对症下药,药到病除。”

此外,“对比可获得数据的近一百个城市设定的2015年的PM2.5或PM10目标浓度与实际浓度,我们发现有90%的城市均达成了目标。但值得关注的是,河南、辽宁的一些城市不仅没有完成目标,甚至还出现了明显的恶化。”亚洲清洁空气中心中国区总监付璐说。

报告显示,未完成2015年PM2.5或PM10改善目标的城市包括郑州、三门峡、焦作、枣庄、日照、营口、长春、廊坊。其中郑州、焦作不仅没有完成2015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PM2.5年均浓度相比2014年反而升高9%,而营口更是出现高达23%的大幅反弹。

可以看出,2015年空气质量改善不理想的城市集中在河南、东北和山东,这些区域在大气污染防治相关的经验积累和基础能力方面较经济发达地区的城市相对薄弱。针对上述情况,报告进一步建议,中央政府除了对城市施加压力外,还应该针对管理能力较弱的城市管理者提供全面系统的能力建设,提高地方环保部门在大气污染治理方面科学决策的能力。

然而,在今后两年和更长的时间内,这些薄弱地区需要更加加大力度释放能源结构调整的污染削减潜力,并构建精准化治霾体系。当然,取得一些成绩的地区更不能对此放松。

对于中国城市短期和长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未来如何应对和发展是目前一大问题。

付璐表示,“要设定空气质量达标时间表和路线图。”对中国的大部分城市来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设定的2017年颗粒物改善目标距离中国国家标准和世界卫生组织指导值仍有较大的距离。而以降低颗粒物为核心目标的《行动计划》中的措施也不足以应对复合污染问题,例如近两年臭氧浓度不降反升的问题。

“明确的达标时间表和路线图是国家和城市制定中长期空气质量改善战略的关键一环,是逐步实现空气质量改善的重要基础,这一经验已经在诸多发达国家和城市得到印证。”付璐强调说,但是在中国现行的政策法律法规中,均未提及这一重要内容。环保部应在“十三五”规划期间提出各区域及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并建立配套的达标规划技术方法、评估手段和激励机制。

同时,建立科学的政策预评估、跟踪评估和后评估方法与体系,这将有助于帮助政府选择有效的措施,在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治理方案、提高治理措施的精确性,对于空气质量管理至关重要。付璐认为,“十三五”规划期间是建立上述方法体系的最佳时机,建议将其尽快纳入各级政府,特别是城市层级的工作范畴。

此外,付璐建议,地方政府要进一步主动公开大气污染防治相关信息,增进空气质量管理相关方,包括研究机构、非政府组织、媒体和公众对于我国大气污染防治进行的了解,这将有利于各相关方对政策实施进行监督、开展研究,进而为空气质量改善提供多方支持。

总而言之,虽然我们还没完全攻克PM2.5的污染治理,但是我们政府、社会和企业都为之共同努力着。臭氧污染的袭来,虽是我们的千百个不愿意,但是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我们最终也能一一攻克,还给我们的城市环境一片清新的空气,让老百姓的生活环境越来越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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