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工业进程的迅猛发展,现在愈演愈烈的环境问题也日益蔓延到中国的中西部地区。垃圾堆砌成山,水体富营养化,工业废水臭气熏天…等等在江西、湖南、重庆等地区开始日益加重,令人堪忧。
随着中西部农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农业发展的不足,让中部地区的农村环境污染问题越来越严重。生产和生活必定是相互响应,城乡一体化初级统筹的力度不足也是环境污染的重要因素,因此水土污染急需立法和解决。
“十三五”规划建议对今后五年农村环境污染的防治作了部署,提出“农村和城镇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并重”。在“十三五”规划建议的指引下,一些部门正在编制环境保护、农业发展、城镇建设等方面的规划。目前,《水污染防治法》正在修改,《土壤污染防治法》或者《土壤环境保护法》正在起草。这些工作,都应直面中部地区工业化进程加快导致的现实环境问题。
目前,沿海地区农村的环境污染正通过城乡一体化的措施予以统筹解决,而随着工业化向内地快速推进,环境问题开始向中部地区蔓延。为此,应当采取系统性措施予以应对。
中部农村环境污染呈恶化趋势
中国的经济发展呈现不均衡的局面。其中,东部地区、沿海地区和一线重点城市正在完成工业化进程,因为具有技术、资金和人才的支撑,城市环境污染治理目前已经得到有效的控制,生态建设也得到加强。总的来说,正通过城乡一体化的措施予以统筹解决。“十三五”末期,这些地区的环境整体能够得到有效的改善。
随着工业化向内地快速推进,东部和沿海地区以前遇到的环境问题开始向内地蔓延。如湖北、江西、湖南等中部地区部分农村的环境污染呈现恶化的趋势,表现最为突出的是垃圾污染、水体富营养化和工业水污染。
此外,由于西部地区在未来的15年,工业化进程将进一步加快,2030年左右整体完成工业化进程,东中部地区和重点一线城市的农村以前和现在所遇到的环境问题,将是西部地区农村未来所要遇到的环境问题。因此,也必须要有心理准备,提前采取一些措施,予以预防。
一些地方为了解决本地区农村的环境污染问题和村民健康问题,作出了有益的综合性探索。如湖北省监利县朱河镇把经济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环境保护相结合,一些村家家通自来水,保证村民饮用水安全;推行机械化耕作,促使让秸秆还田;不准随地丢垃圾,每人每年缴纳垃圾费20元,垃圾统一由村收集、镇转运、县统一焚烧发电或者以其他的方式处理;大力发展水产养殖,关闭污染环境的工厂。但也有一些能力不足的问题,如财政能力有限,没有配备统一的垃圾桶;没有规定村民小组垃圾管理责任人等。
总而言之,水土污染若是立法,有法可依,从法律层面上提高夸大老百姓的环境保护意识,减少水土的污染排放,让中部地区不步东部沿海地区的后尘,让中部的水土污染及时悬崖勒马,及时治理,让污染最小化,治理最大程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