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厂本该是整理污水,还我们干净的水资源,谁成想污水处理厂并未发挥解铃人的功效,反倒成系铃人,成为污染大户,是否让人大跌眼镜,匪夷所思?

近日甘肃省点名通报全省14家排污超标企业,污水处理厂居然占了35.7%,其中白银市平川区清源污水处理厂的氨氮最大超标倍数为4.12。污水处理厂摇身一变成为了成为了人人喊打的超标排污大户,此乃怪哉?

污水处理厂因何成为令人可憎的系铃人?原因很简单,这些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监管出了问题。一些企业为了节约成本,污水处理环节偷工减料,甚至形同虚设——只在政府部门上门执法检查时才开机应付一阵,平时所谓的治污,只是对进厂污水中混杂的漂浮物简单打捞、过滤,里面的氨氮、重金属等主要污染因子,则没有实质性的处理。

污水处理厂最大拦路虎即污水处理厂建而不运。按照住建部规定,“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在一年内不低于设计能力的60%,三年内不低于设计能力的75%”。但现实中,“大马拉小车”的现象处处可见。

此外,“管网在地下,一来建设难度大,二来老百姓看不到、绩效难凸显,容易被忽视。”住建部城建司水务处调研员曹燕进指出。不过,“污水管网建设已经引起重视。”她补充说。

现今,愈发严峻的污泥问题更是让人头疼。“就像厂网并重一样,泥水也应并重。”曹燕进称。

作为污水处理过程中的附属产品,污泥是一种含水率高、富含有机物、病原体、重金属等物质的特殊城市垃圾。近几年随着污水处理业的快速发展,其总量不断攀升。“只抓污水处理,不抓污泥处置,一下雨,污泥重新进入水体,再次污染土壤,岂不白搭功夫!”陕西省环境执法局局长马小现说。

现实的确令人担忧。根据《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到2015年,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应达到70%。按照曹燕进提供的数据,目前我国城市污泥规范化处置率只有50%。同污水处理一样,缺少资金也是各地污泥处理设施缺乏、进而影响无害化处理率的掣肘之一。

“现在很多地方的污水处理厂保持正常运行都有困难,怎么会搭更多的钱进去处理污泥呢?”一位业内专家强调。

首先,污水处理厂治污成“致污”,显现出背后的双重缺失。首先,严格标准的缺失。现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还是12年前制定的,即使其最高水准的一级A排放标准,也仅仅相当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地表水劣5类,属于不可直接利用甚至接触的污水。尽管现在的污水处理工艺完全可以将出水水质提高到地表水4类甚至3类,但由于国家标准过低,致使许多污水处理厂安于现状,改造工艺技术的积极性不高。

其次,政府监管不到位。有人曾经比喻,“污水厂就像是农村家中的厕所,而自来水厂则像家中的客厅,是要上台面的项目。”在这种“重供水轻排水”的思维驱使下,不少地方政府不愿意加大对污水处理的投入。一个不争事实是,各地污水处理厂的建设速度普遍滞后于人口的膨胀速度,污水处理量扩能赶不上排放量攀升,一些污水处理厂刚投产就面临“吃不消”。同时,由于管网不配套、运行经费不足等因素,一些污水处理厂长期闲置“晒太阳”,往往只是上级检查时象征性地开工处理污水,实际处理率与污水处理能力相差甚远。

总而言之,首当其冲的是政府要先加强监管力度,从法律层面先规范起来。其次,需要对现有的污水处理厂进行适当的运营补助,帮助那些运营困难的污水 处理厂摆脱困境。最后,政府要鼓励社会来投资污水处理厂,借助社会的力量把污水处理工程的质量实质性提高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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