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在第九届更好的空气质量大会上的主旨发言,大气污染是全球的问题,而非单个国家的困扰。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是非常愿意同亚洲其他国家共同努力来迎接大气污染的挑战。中国对大气污染的重视程度显而易见,早在2013年9月,中国就发布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大气十条》),明确了2017年及今后更长一段时间内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并确定了中国城市空气质量改善规划,同时逐步建立城市空气质量管理监测平台。要求到2017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优良天数逐年提高;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PM2.5浓度分别下降25%、20%、15%左右,其中北京市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为确保实现《大气十条》目标,提出了综合治理、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技术创新、调整能源结构、严格依法监管等10条35项综合治理措施。
在多方努力下,《大气十条》提出的各项政策措施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一是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得到优化。2011~2014年,全国淘汰落后炼钢产能1.55亿吨、水泥6亿多吨。重点区域煤炭消费总量自2013年以来,连年实现负增长。二是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治理成效显著。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电力、钢铁、平板玻璃、水泥等重点行业1387个企业限期治理工程基本完成。截至2015年底,中国累计完成1.6亿千瓦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煤电机组烟气污染物排放可以达到天然气燃机标准。三是机动车污染防治逐步加强。全国超额完成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淘汰任务。四是科研成果指导城市大气质量管理。北京、上海、天津等22个重点城市完成了大气颗粒物来源解析工作,在14个城市开展源排放清单试点。五是环境监管能力不断增强。建成了发展中国家最大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部具备PM2.5等6项指标监测能力。
《大气十条》实施以来,全国城市空气质量总体改善,PM2.5、PM10、二氧化氮(NO2)、二氧化硫(SO2)和一氧化碳(CO)年均浓度和超标率均逐年下降,大多数城市重污染天数减少。2015年,全国74个重点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55微克/立方米,相对于2013年的72微克/立方米下降23.6%;日均值超标天数的比例由2013年的33.2%降至2015年的20.8%。其中,京津冀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同比下降7个百分点;PM2.5年均浓度同比下降17.2%。珠三角区域空气质量改善幅度最大,区域PM2.5年均浓度为34微克/立方米,率先达到国家二级标准(35微克/立方米),说明中国可以解决特大城市群在快速发展中的空气污染难题。
“十三五”期间,中国将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强化目标责任考核,从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去产能、加强散煤和机动车治理、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加强区域联防联控、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等方面切实改善城市空气质量。
中国环保部也在积极跟国外进行空气污染防治的技术交流和寻求合作,也跟多国的专家进行探讨,为我国的空气污染治理提出宝贵的意见。至今,我国已经派了80多个城市环保局去参加各种研讨会和培训班,争取将我们的大气污染治理进程迈向一个更高的阶段。
以上部分摘自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在第九届更好的空气质量大会上的主旨发言。